本站讯(通讯员 史和平) 河南省水利厅为了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实施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使信用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中发挥充分作用,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决定建立河南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系统。
河南省水利厅要求,凡拟承担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交其信用档案,方可承担招标代理业务。已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的名单将在河南 省水利网上公布,供招标人选择使用。未提交信用档案的机构,一律按无信用档案企业对待,从2007年7月1日起,限制承担水利建设招标代理业务。为了促进 从业人员了解掌握水利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和专业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招标代理业务水平,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应当接受经河南省水利厅认可的有关水利建设招标 方面的继续教育,接受继续教育每两年不少于一次。招标代理机构中专职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数量不足时(甲级: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乙级:专职人员不少于 10人),将限制其承担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